约伯记
作者: Christopher Ash当裁判举起红牌驱逐犯了规的足球员,球员常会为他的无辜受罚抗议。受罚的球员会挥舞他的手,似乎在抗议:“又在搞什么飞机?!以为我会作弊真是太离谱了!”我们一向对这些宣称无辜的抗议心存怀疑。每当人们宣称:“我没有做错;我不该受这种罪”,我们本能会心存疑惑。我们看了太多犯了错却声称无罪的例子。然而约伯却是一个例外。在他最后的答辩中,我们听到他一再地重申自己的无辜。当我们重新读一遍约伯记1章1、8节和2章3节,还有预读约伯记42章7节,我们一定还记得约伯的确是一个完全公义正直的信徒。他不是完全无罪,也没有自称无罪。但他是一个被宽恕的罪人,行坐起卧,终其一生在上帝面前问心无愧。
约伯在这一章的答辩中,一开始就说:“我与眼睛立约”(1节)。这句话是针对色眯眯地盯着年轻的女人看,不过也可能指的是所有不正当的念头。心中有邪念就应该受惩罚,约伯对此无异议。但他行走在上帝的光中,这句话后来被约翰引用在新约里(参约翰一书1章7节)。在4-6节的经文中,约伯接着挑战上帝何不以公道的天平评量他,来判定他是否无罪。又接着在7-34节中,提出一系列他或许可能犯下的罪行,然而却无一是真的。这张罪状并非包含了每一项可能犯下的罪,但也是洋洋洒洒一大串了。而在每一项罪行中,约伯都会说出类似:“我若犯了罪,上帝必惩罚我,因为这是错的”这样的话。但事实上,他并没有做错什么。约伯于是一再重申他是正义且无辜的人。
这张罪状包括了说谎(7-8节),通奸(9-12节),不能公平善待奴婢(13-15节),苛待有需要的人(16-20节),仗势欺压孤儿或弱势者(21-23节),心中只以财富为重(24-25节),崇拜物质(26-28节),仇人有难时幸灾乐祸(29-30节),不肯接待旅人(31-32节),还有伪善(33-34节)等等。
在35-37节中,约伯大胆地要求上帝好好察看他的案例。这听起来好像他最后答辩的状子已经水到渠成,现在就等他签名画押了。他用吟唱的方式,挑战上帝来证明他是无辜的。这是超乎预料地勇敢的出击。我们身为读者,现在满怀期待等着看上帝要怎么回应他。
请好好思考约伯无辜的一面。在思考过这章内容中关于约伯答辩的每一个细节,再进一步想想耶稣的完全无罪与无辜。
扪心自问,你在上帝的面前是否行在正道上而问心无愧,再审视自己是否有犯下如7-34节中所描述的罪行。祈求上帝的光照,让你知道有什么需要悔改和改变的地方,这样你可以抬头挺胸行走在上帝的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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