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

作者: Christopher Ash

第11日


琐法是这第一轮发言中的第三位,也是最后一位来探视约伯的朋友。他的言论可看出任何缺乏怜悯慈爱福音的宗教道德体系,都是残酷没有人性的。当人类的道德观、宗教信仰或哲学思想,都断言好人有好报,恶人会有恶报是不争的事实,凡事非黑即白,那么还有什么可能性可以选择呢?繁荣昌盛不仅成为自以为是的公义,快乐幸福也理所当然成了美德的回报;而且凡信徒遭逢苦难,就认定他一定是罪有应得。

繁荣昌盛不仅成为自以为是的公义,快乐幸福也理所当然成了美德的回报;而且凡信徒遭逢苦难,就认定他一定是罪有应得。

琐法对约伯的回应既直白又无礼。我们在2-4节的经文中,看到他的愤怒。约伯被他视为一个只会讲大话的人。当约伯自称在上帝面前是纯正洁净(4节)时,琐法认定约伯一定是胡说八道;而这一切降临在约伯身上的苦难都是他咎由自取的。我们很可能同意琐法,但是别忘了我们曾三次被耳提面命地告知,约伯敬爱上帝并远离恶行,是个真正无可挑剔的完全正直人(1章1、8节,2章3节)。由此可知约伯在上帝眼中是对的,而琐法是错的。

然而琐法继续深究,非要讲出个道理来定罪约伯。在5-6节的经文中,琐法说他希望上帝能现身说法,告诉约伯:上帝甚至已经遗忘了一些你所犯的罪。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约伯你应当知道上帝施与你的惩罚比你的罪孽该得的还少。你不该只是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恶疾缠身;你应当遭受的惩罚远远超过你所得的!

在7-9节的经文中,琐法赞扬全能上帝所行的无限奇迹;都理所当然是正确无误的。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在10-12节的经文中,琐法很清楚地表明以他的智慧就可以全然明白上帝的想法,以至于他定了约伯的罪,因为在他的认知里,约伯是个骗子,也是一个蠢蛋。琐法不只定约伯有罪;而且暗示他自己可以明白拥有无限智慧的上帝的想法,然而两者都不是事实。

在13-20节的经文中,我们看到琐法代表上帝对约伯慷慨施恩;如果约伯认罪悔改(14节),那么上帝会大大地祝福他,但是如果约伯不愿意,那么他就是死路一条(20节)。

这里有个双重问题。一方面,琐法根本就不明白到底约伯发生了什么问题。再读一次约伯记1-2章,就知道琐法对发生在天堂里的交易一无所知!另一方面,琐法指控约伯私下是一个不知羞耻的罪人,而约伯完全不是这样的人。可见人类所解读的宗教观是集傲慢与残酷之大成的。


反思:

扪心自问,你是否曾经用自以为了解对方内心发生什么事,以及认为他们应当如何面对上帝的方式谈论某人。请为此悔改,并下定决心不再这样做。

让我们重读7-9节的经文,并俯伏在无限伟大全能上帝面前以示反省(因为琐法傲慢而忘了自己的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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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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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艾恪思(Christopher Ash)是英国剑桥丁道尔出版社的常驻作家。他写过关于约伯记的完整注释。着有:Job: the Wisdom of the Cross and a brief introduction, Trusting God in the Darkness。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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