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书
作者: J.R. Hudberg我们都曾有过因做错事或说错话而自打嘴巴且懊恼不已的经验。我们早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或说什么,却在言行上背道而驰,事实上,我们并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自有人类以来,这样的事就不断上演,犹大国也不例外。
在先知阿摩司传递了对以色列邻国的审判后,可以想见以色列群众对此应该是欢呼赞同的。毕竟是这些国家侵犯了他们的邻国,上帝因而为此事刑罚他们。有意思的是,这些审判所指责的对象并不是以色列,而是其他国家。这显明了一项事实:上帝是全地的上帝,列国都要向祂负责。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这些国家没有领受上帝的启示和律法,祂仍然审判他们。上帝要人对自己心里的道德原则负责。使徒保罗也对罗马教会说过类似的话(参罗马书2章12-16节)。从阿摩司宣告的判刑中可以得知,所有人都要对已知的法则负责;被问责时,都无法推诿说自己不知道;这条人性的法则已经刻写在所有人的心里,上帝要人对如何回应这条法则负责。
在今天的经文中,我们看到上帝的审判(4-5节)不仅仅是针对其他国家,连犹大也不能幸免!上帝的子民不是因为战争中违反人权的罪行受审,而是因藐视耶和华的律法和偶像崇拜而受审判。
阿摩司以相同的叙事结构来指责自己的国家犹大,就像他指责其他国家一样:“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我要降火……烧灭……”(4-5节)。这种写作方式把犹大和其他国家放在相同的地位上。在上帝面前,即使犹大人是上帝的选民,领受了上帝律法的特别启示,也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事实上,上帝的子民可能要承受更重的问责,因为他们领受了有关善恶之分的特别启示和具体教导。正如耶稣提醒我们的:“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加福音12章48节)。
上帝告诉犹大,他们自己的谎言使他们偏离了祂的命令(4节)。我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能会犯同样的错误,被谎言牵引离开上帝的道路?
犹大人被指责犯下和他们列祖一样的罪行;我们当如何从过去的经历中学到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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