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书
作者: J.R. Hudberg想象一下这个情况:当你去教会聚会时,有人说你犯罪;当你换了另一间教会,他却说你犯了更多的罪,这真是令人震惊的指控,我们去教会敬拜上帝,怎么可能会在敬拜的地方犯罪呢?
截至目前为止,阿摩司明显是在针对以色列人的宗教行为发出谴责。他早前指出以色列敬拜的场所充满罪恶,是上帝所憎恶的(3章14节)。现在,先知开始更深入地责备他们,进一步剖析以色列宗教行为的问题,要显露出腐败的症结。
在4节中,先知阿摩司告诉以色列人,他们前往伯特利和吉甲敬拜的行为就已经是犯了罪,因为这代表他们拒绝以耶路撒冷作为敬拜上帝的场所。以色列在伯特利和但的敬拜实属偶像崇拜,因为耶罗波安一世在那里安置了金牛犊,并宣称牠们是以色列的上帝(列王纪上12章25-33节)。他不仅触犯了十诫中的第一条(出埃及记20章4节),更是将上帝所行的神迹归功于这些偶像(列王纪上12章28节,也可参马太福音12章22-37节,这两处经文都提到人将上帝的神迹归功于偶像)。
然而偶像崇拜并不是以色列人所犯的唯一罪行。阿摩司还指责以色列人在敬拜上帝时怀着错误的动机和心态(5节)。以色列人虽然遵照礼仪献上祭品、十一和供物,但他们这么做却不是因为顺服上帝,而是要向人夸耀(5节);以色列人喜欢透过宗教仪文向众人显示他们多么敬虔。
新约圣经中也多次对这类的宗教行为提出警告。例如在马太福音6章1-18节中,耶稣警告人行善不该为了要让人看见,祷告也不该为了要让人听见。雅各也强调动机的重要性,他告诉他的读者:他们求也得不到,是因为他们妄求——“为了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雅各书4章3节)。
当我们施舍、祷告或禁食时,我们做这些事情的动机和行动本身是一样重要的。上帝不仅关心我们做什么,祂还十分关心我们为什么这么做。
你的信仰或宗教行为背后的动机是什么?你另有目的吗?
当我们在进行宗教活动时,要怎么确保纯正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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