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
作者: Sim Kay Tee拿俄米是提出路得有机会再婚的那个人(1节)。犹太人父母会为自己的孩子安排婚事(创世记24章3-4节),包括女儿或守寡的媳妇。拿俄米得知在亲族间还有能赎产业的近亲,可以赎回以利米勒的产业、扶养两个寡妇和延续家族命脉。既然波阿斯和路得两人的感情日渐增长,拿俄米就计划顺水推舟。她是个机会主义者。她撮合这两个人的手段可能有点问题,但或许拿俄米认为只要结果是好的,手段如何并不重要。
拿俄米的计划重点与路得的外表吸引力有关,也让她在不恰当的时间接近并且色诱波阿斯(2-4节)。有些解经学者刻意避免为这段经节加上伤风败俗的解释。但是路得沐浴更衣,使自己看起来更为动人,在深夜时分进到脏兮兮的谷场上(3-4节),并且在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的时候(3章7节),刻意接近他。换句话说,波阿斯是在酒精的影响之下的(这里使我们想起创世记19章30-33节以及撒母耳记上25章36节),这一切都暗示着这里有些差错。在当时,收割时节的谷场是众所周知偷情幽会之处(参何西阿书9章1节)。21
拿俄米指示路得“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4节),更是圣经学者在解经时的恶梦。有些人按照字面的意思去理解:路得是要掀开波阿斯的毯子,让夜里的寒气惊醒波阿斯,然后他们两个就可以好好地来谈谈他们的未来。但是这里所使用的三个希伯来文语词(“掀开”〔uncover〕、“脚”〔feet〕、“躺卧”〔lie down〕),都有明显的性暗示。22特别是“脚”一词在旧约圣经中,常常是“性器官”的委婉说法(出埃及记4章25节;以赛亚书7章20节;以西结书16章25节)。23拿俄米的计划很显然地既不善良也不纯洁。根据她给路得的指示和这个计划的环境、地点、时间看来,有些圣经学者相信,拿俄米是要求路得色诱波阿斯犯奸淫罪!这其实也没什么好惊讶的,毕竟这一切都发生在“士师秉政的时候”(1章1节)。
路得可能不知道波阿斯并不是至近的亲属(3章12节),但拿俄米肯定知道波阿斯并不是最有责任娶路得的那一位至亲。拿俄米在路得记3章2节用来描述波阿斯的词语,并不是用来形容至近亲属的。但是如果波阿斯和路得发生了关系,波阿斯在法律上就有义务要娶她(申命记22章28-29节)。就算我们误解了拿俄米的意图,拿俄米也没有做到“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马书12章17节);她更没有做到“各样的恶事要禁戒不做”(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22节)。波阿斯和路得在夜晚偷偷摸摸地幽会,如果让人发现了,将会使他们两人都蒙羞,名声扫地。
从接下来的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路得和波阿斯的确有意要结婚。这同时也是上帝的心意。问题是他们要如何结婚?他们会按照上帝的方式,还是靠拿俄米的算计?希望我们在把握每一个机会的同时,都不要摆布他人或设计各种情况,以遂自己的心愿。我们的方法若是不道德或不符合圣经教导,都是有影响的。好的结果并不能使其手段变得合理。
21 路得记3章2节的注释,参戈登•哈里斯(J. Gordon Harris)、雪柔•布朗(Cheryl A. Brown)和麦克•摩尔(Michael S. Moore)所著的Joshua, Judges, Ruth。
22 参丹尼尔•以撒•布洛克(Daniel Isaac Block)所著的Judges, Ruth, vol. 6,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TN: Broadman & Holman comPublishers, 1999), 685; de Waard and Nida, A Translator’s Handbook on the Book of Ruth, 49。
23 出埃及记4章25节的脚注,参考丁道尔出版社出版的NLT Study Bible,第132页 ;布朗(F. Brown)、载尔(S. R. Driver)和布里吉斯(C. A. Briggs)合编的 A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2, 920);布许(Bush)所著的 Ruth–Esther;布洛可(Block)所著的Judges, Ruth,第 685页;道格拉斯(Douglas K. Stuart)所著的 Exodus, vol. 2,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TN: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2006, 154-155)。
你对拿俄米的计划有什么看法(1-4节)?你同意或不同意她的手段?请说明你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
如果你是拿俄米,你会如何撮合路得和波阿斯的这一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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