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
作者: Sim Kay Tee在许多父权社会中,父母通常重视儿子胜过女儿。这种重男轻女的偏好也深植在犹太文化中。儿子可以延续家族血脉,而女儿则嫁到别的家庭,延续夫家家族的血脉。父权社会同时也采用父系制度,家族的产业和头衔只有男性可以继承。在旧约中,女儿唯有在家中没有男性继承者时,方能继承家族产业。而这些继承产业的女性,只能在父亲同宗的支派中嫁娶,使产业可以继续保留在家族里面(参民数记27章1-11节,36章5-9节)。
利未拉特婚姻(Levirate marriage)是摩西律法中的规定,若一个男性未留下男性继承人便过世,他的兄弟有义务娶他遗留下来的寡妇(申命记25章5-10节)。“利未拉特”一词源于拉丁语levir,意为“丈夫的兄弟”。这条律法的目的是为了替死去的兄弟留下子嗣以延续他的家族血脉,同时也为了照顾寡妇的生计。利未拉特婚姻正是犹大、他的儿子俄南和媳妇他玛三人故事的时代背景(创世记38章6-30节)。这也是整本路得记的背景。拿俄米的心中也存着这样的想法:她尝试说服两个媳妇回去摩押,因为利未拉特婚姻制度对她们来说是不可能的。
拿俄米并没有因为两个媳妇决心要跟随她回伯利恒而感到欣慰(1章10节),因为她知道她们若跟着她就没有未来可言。她年纪老迈,无法再给她们生下丈夫取代已过世的儿子,所以跟着她是一件不智之举。拿俄米三番两次地催促说:“我女儿们哪,回去吧!……回去吧!”(11-12节)然而,拿俄米并未认清自己悲惨的景况是她们家决定离开应许之地的后果,反而责怪上帝,说:“耶和华伸手攻击我!”拿俄米没有因此在上帝面前忧伤悔改,反而对上帝心生怨怼(13节)。
有人可能认为拿俄米应该会希望两个异教徒媳妇和她一起回应许之地,好认识耶和华这位真神。然而,她却铁了心要她们回到从前拜偶像的日子中(15节)。她成功地劝退了一个:俄珥巴被说服了,泪眼汪汪地告别拿俄米,回到摩押去敬拜“摩押可憎的神基抹”(15节;列王纪上11章7节)。真令人遗憾,俄珥巴回到了注定失丧的命运里!然而路得仍坚持自己的决定,“舍不得拿俄米”(14节)。
为何认识上帝的拿俄米会阻止两个异教女子前来跟随上帝呢?关于这点众说纷纭。圣经学者华伦•魏斯比认为“拿俄米并不想要带俄珥巴和路得回伯利恒,因为她们正是拿俄米和她的丈夫允许自己的两个儿子娶外邦女子的明证。换言之,拿俄米其实是试图要隐瞒自己的悖逆。”8
8 参华伦•魏斯比所著的Be Committed,第19页。
思考一下拿俄米所提出的理由,为什么路得和俄珥巴不应该跟她一起回去应许之地(11-13节)。这样的思维合理还是不合理?
我们的言行可能会以什么方式阻止或妨碍其他人追寻上帝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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