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罗西书及腓利门书

作者: Mike Raiter

第23日


坊间充满了以婚姻和教养子女为题的书籍,但令人惊讶的是,保罗在希腊原文中只用了四十二个字就交代了他想表达的一切。由此推测,他全心专注于关键问题上。

家庭生活既是上帝所设立的,人就应当听从上帝的心意来运作,因为这才是通向生命、爱和幸福之路。

保罗吩咐作子女的要顺从父母,这与第五条诫命“当孝敬父母”(出埃及记20章12节)互相呼应。在旧约中,悖逆父母相当于违背上帝,与叛国或拜偶像同样严重。事实上,保罗认为悖逆父母的情况日渐增多是末世的先兆之一(提摩太后书3章2节)。儿女在此处并不单指年幼的儿童。有释经家指出,在保罗的时代,父亲在家中拥有权威直到他年届六十甚或过世为止。不过,父母权威的施行会随子女的成长而转变。做儿女的“要凡事”(歌罗西书3章20节)尊重父母,但随着他们的独立,对父母的依赖减少,特别是已离开家庭的,这个顺服的程度及范围也会减少。只不过,尊敬和照顾父母是一生的责任,尽管它会以不同的形态展现。

保罗可以留下各式各样的建议,但他给父母的忠告却只有一句:“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21节)在古代社会,父母对子女拥有绝对的权威,甚至掌控其生与死。今天,父母仍在生理、情绪和心理上对子女有莫大的影响,而这个影响力却可以被严重地滥用。

因此,不要激怒你的子女。父母可能在不同的情况下犯此错误:表现出偏心、毫无理由或没有流露关爱的严厉批评、带着不合理的愤怒情绪责罚、令儿女难堪,或要求完美。

全球广泛的研究,呈现出具压倒性的结论:稳定并以上帝为中心的家庭对社会有益,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在各方面都比较优秀。家庭生活既是上帝所设立的,人就应当听从上帝的心意来运作,因为这才是通向生命、爱和幸福之路。


反思:

你认为保罗要求子女凡事遵从父母时,涵盖范围有多大?在什么情况下,子女不论年龄大小,不需完全顺从父母?

你还想到父母会做哪些事情激怒儿女并令他们丧志?相反地,父母又如何能够确实地建立子女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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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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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雷墨恪(Mike Raiter)是牧师、讲道培训教师,以及澳洲墨尔本神学院(Melbourne School of Theology)的前任院长。现为圣经布道中心(Centre for Biblical Preaching)主任,著作丰富,包括荣获2004年澳洲基督教作品奖的《心灵的触动》(Stirrings of the Soul)。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灵命日粮事工制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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