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1-50篇
作者: Mike Raiter“以眼还眼”(出埃及记21章24节)是圣经中的正义之核心原则,意思是指,让所犯的罪与所受的惩罚相称。可悲的是,在罪恶的世界里,无辜的人往往遭到严惩,而有罪的人却能逃避后果,或得到过于宽容的对待。在这样的世界里,基督徒转向全地的审判者,求祂“照着他们手所做的待他们”(4节)。
我们无法确知这篇诗描述的是大卫生命中的哪一个事件,尽管内容与大卫的将军——约押谋杀押尼珥的事件相当吻合。押尼珥是扫罗的亲信将帅,他曾率兵追捕大卫。扫罗死后,大卫与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争战。在争战中,押尼珥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杀了约押的弟弟亚撒黑(撒母耳记下2章18-28节)。后来,押尼珥归顺大卫,约押却想为弟弟的死报仇,设下诡计谋杀了押尼珥(撒母耳记下3章27节)。
诗篇28篇叙述了这个悲剧事件,大卫唱道:恶人“与邻舍说和平话,心里却是奸恶”(3节)。这正是约押意图谋杀押尼珥,邀他私下谈话时所做的(撒母耳记下3章27节)。大卫说自己并未犯杀押尼珥的罪,约押和他全家都要承担他们所行恶事的后果(撒母耳记下3章28-29节)。大卫在诗篇28篇中唱道:“不要把我和恶人并作孽的一同除掉……愿祢照着他们手所做的待他们”(3-4节)。
恶人为什么会作恶?大卫的答案是:因为他们“不留心耶和华所行的和祂手所做的”(5节)。当我们忘记上帝的审判时,我们便不再敬畏祂,并且容易受试探而陷入罪中;当我们忘却上帝如何向我们显明祂的爱时,我们开始不再付出爱。因此耶稣教导人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只是我告诉你们……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马太福音5章38-39节)。在寻求上帝公义的同时,我们这些罪蒙赦免的人应当在关系中彼此追求和睦、爱与怜悯。
我们应留心上帝的哪些伟大作为(5节)?上帝的这些作为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诗篇28篇的语气,从恳求(2节:“求祢垂听我恳求的声音”)到感恩(6节:“祂听了我恳求的声音”),究竟是什么使大卫如此自信,相信上帝听了他的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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