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罗尼迦前后书
作者: Sim Kay Tee我在教授一个青少年的门训课程时,要求这些年轻人为自己订定未来12个月的目标。有一位年轻人说,他要在一年内读完整本圣经。另一位说他要认真地参加每个主日崇拜。第三位说他要每周与一个人分享福音。
尽管这些目标都很好、很崇高,在今天的经文中,保罗敦促信徒只专注于一个目标:“讨上帝的喜悦”(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1节)。
基督教信仰注重爱的关系。这个关系的重点和特色在于讨“我们所爱的主”的喜悦。因此,“讨上帝的喜悦”是我们门训的根基,也是每一位跟随基督之人的生活准则和目标。
“讨上帝的喜悦”让我们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个切实可以遵行的道德准则。它使我们免于像法利赛人般拘泥于律法,食古不化,将我们的基督徒生活局限在一堆“可以做”、“不可以做”的规条里。取而代之的是,我们只需要自问:“我若这么做,会使上帝喜悦吗?”
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2章4节中说道:“我们……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上帝喜欢。”我们如何在所行的一切事上取悦上帝?就是要效法主耶稣,因为祂有同样的目标:“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我常做祂所喜悦的事”(约翰福音5章30节,8章29节)。讨上帝的喜悦就是效法基督,因为基督所做的总是讨天父的喜悦。
讨上帝喜悦必须谨记三件事。
第一,“讨上帝喜悦”的渴望不是我们凭自己的意志或力量可以做到的。一如保罗在罗马书8章8节所言:“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反倒是,“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立比书2章13节)。因此,我们必须祷告,祈求上帝——我们的大牧者,“在各样善事上成全[我们],叫[我们]遵行祂的旨意;又藉着耶稣基督在[我们]心里行祂所喜悦的事……”(希伯来书13章21节)。
第二,“讨上帝喜悦”远不止于顺服祂而已。先知约拿的故事向我们显明,我们有可能顺服祂却无法讨祂喜悦(约拿书3章3节,4章1-4节)。出于爱心的顺服才能取悦上帝。像耶稣一样,让我们宣示:“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约翰福音14章31节)
第三,“讨上帝喜悦”不是一蹴可成的,也不能只限于生命的某一个层面。既然我们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马太福音22章37节),就必须在身、心、灵的每个层面更加努力。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1节,保罗更进一步说道:“……我们靠着主耶稣求你们,劝你们……要照你们现在所行的更加勉励。”
因此,一个成熟基督徒的本质就是愿意愈来愈归顺上帝,直到他的全人都讨上帝的喜悦。
自问“我若这么做,会使上帝喜悦吗?”这样做将如何影响你每天所做的决定和行为?
你可以设定哪些个人目标以便讨主的喜悦?你曾做过或正在做的哪些事情可能不讨上帝的喜悦?为什么祂不喜悦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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