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作者: Khan Hui Neon

第12日


上帝已经把救恩所需的一切都预备好了。今天的经文帮助我们认识上帝赐下的全备救恩。

信心是倚靠、相信上帝;而律法则是靠着人的表现

保罗已经清楚说明单凭信心就能得救的原因,现在他要解释为何律法无法拯救我们。他深入地探讨犹太律法主义的核心──相信藉着持守摩西律法才能在上帝面前称义。

首先,保罗在10节引用申命记27章26节来说明律法严苛的要求:必须完全遵守所有的律法才行。然而没有人(尤其是外邦人)能够遵守一切律法,所以他们的下场永远都是被定罪(受咒诅),而非称义(蒙上帝赐福)。

其次,保罗在11节引用哈巴谷书2章4节:“义人必因信得生”。显然,因信称义一直都是上帝拯救我们的方式。因此,按照圣经清楚的记载(不论是律法书或先知书),人不可能靠守律法称义。

接着,保罗又在12节引用利未记18章5节,指出律法并不出于信,而是本乎行为,也就是人靠自己的能力去满足律法的要求。这个称义的方法和哈巴谷书2章4节有所抵触。显然,论到救恩的途径,信心与律法是互不相容的。信心是倚靠、相信上帝;而律法则是靠着人的表现(参利未记18章5节:……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因此,犹太律法主义者强调人必须两者兼具(信靠基督同时也要行割礼),才能蒙上帝称义,是不合理的。

然而,靠信心得救难道就表示上帝无视我们的罪吗?祂如何称我们为义呢?上帝已经藉着基督解决我们的罪了。保罗在13节引述申命记21章23节,说明基督代替我们死,祂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已经为我们偿还了律法要求的刑罚:被上帝咒诅的人会被挂在木头上。

保罗先后引用申命记27章26节及21章23节,说明每一个人都是应该受到咒诅的,因为没有人可以遵守所有的律法。然而,基督亲自背负一切的刑罚,救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此,祂被上帝定罪,被罗马兵丁挂在木头上(十字架),替我们承担咒诅。上帝非但没有无视我们的罪,还藉着基督还清了我们的罪债。基督确实是我们的救赎者,也因此单凭信靠祂,我们就能蒙上帝称义。这就是上帝所赐下的全备救恩!

所有藉着信靠基督来到上帝面前的人(包括外邦人),都能得着和亚伯拉罕一样的福分,得以被称为义(14节);而同样藉着信,我们也会领受上帝的圣灵,这是救恩的终极和不可否认的确据。赞美主!祂赐下了我们无法靠自己得着的恩典,使我们得以在圣洁公义的上帝面前称义。


反思:

说到救恩,既然我们是因信心称义,而不是靠行律法称义,为何仍有人试图要两者兼具?

得知你的救恩是完全仰赖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而非人的功劳之后,你如何活出不一样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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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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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简晓亮牧师(Rev. Khan Hui Neon)曾担任灵命日粮事工亚太区的英文内容开发部总监。在加入灵命日粮事工以前,简牧师曾在新加坡的教会牧会,也在新加坡浸信会联会担任主席多年。他的服事宗旨是透过教导上帝的话语建立教会,使信徒的灵命得造就。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灵命日粮事工制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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