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
作者: Robert M. Solomon延续他“脱下、穿上”的例子,保罗接着以光明及黑暗来作对比。在基督里我们是光明的(新约学者欧布莱恩〔Peter T. O’ Brien〕解释说,当我们接受这信仰时,是我们的生命,而不是环境,会从黑暗变为光明);因此,我们应该弃绝那曾经辖制我们的黑暗(8节)。
因着我们在基督里的新身分,我们行事为人应该像光明的子女,结出光明的果子(9节;与加拉太书5章22-23节圣灵的果子相同)。基督徒的生命不容许“暗昧无益的事”(11节),这些不顺服的行为是可耻的,我们应该厌恶、迴避它(12节)。
光明能够暴露黑暗(13-14节),上帝的光能够显明黑暗中罪恶的行为。因此,对于黑暗中可耻的行为,我们不能推脱说毫不知情,我们既然接受了基督的光照(14节,可能引自以赛亚书60章1节或其他古代诗歌),就应该能够揭露自己与他人暗中的行为。在上帝的光明中,我们可以认清罪恶并且远离它,其结果就是:“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11节)。
要拒绝黑暗进入光明,就必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10节)并了解“主的旨意如何”(17节)。发现并遵行上帝的旨意是基督徒生命的重要核心。第一,它是分辨上帝儿女的重要测试(马可福音3章35节;马太福音7章21节;彼得前书4章2节);第二,它关系到“被圣灵充满”(18节,而不是醉酒放荡——再度运用了“脱下、穿上”的对比),因圣灵能帮助我们遵行上帝的旨意。不明白上帝旨意的是糊涂人(17节);知道上帝旨意却不遵行的则是无知的人(马太福音7章26节)。
虽然我们被邪恶环绕,但知道上帝的旨意能帮助我们妥善把握每个好机会,在生活中运用上帝的智慧(15-16节)。罪不仅是我们所犯的过错,同时还包括我们有机会却不去行善。因此我们必须谨慎行事(15节),而不该愚昧无知。这样子我们不仅能知道上帝的旨意,并且可以在每天生活当中谨守遵行。
基督如何光照我们?光明与黑暗是不相容的,这对基督徒在面对界线模糊及价值观颠倒的情况时有何影响?(以赛亚书5章20节)
你要如何发现上帝在你生命中的旨意,你会认真地遵循吗?圣经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1-3节,5章16-18节提供了上帝一般旨意的准则,请思想这几处的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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