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
作者: Robert M. Solomon保罗接着提及另一层的家庭关系——父母及儿女。被圣灵充满后我们被呼召要“彼此顺服”(5章21节),这是在探讨顺服时所提到的三大课题之二。我们已经看到顺服的动力就是敬畏基督,愿意遵循上帝所设定的秩序。
在描述每一层关系时,保罗先提及应该顺服的那一方(妻子、子女、仆人),然后才说明另一方在这爱的关系中所该采取的回应及必须担负的责任。
就父母及儿女的关系而言,儿女要听从父母(1节)。这样的听从是“在主里”又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上帝所设立的秩序,在任何文化或世代都是适用的。
耶稣自己也在祂12岁时示范了对父母的顺服。路加福音2章41-51节记述孩童耶稣被独自留在耶路撒冷,不知情的父母亲已经启程返家。当他们折回耶路撒冷寻找祂时,则发现祂在圣殿里。马利亚生气地质问耶稣,耶稣回答说祂是在祂父亲的殿里,但祂的父母却不理解祂的话。尽管如此,耶稣还是跟他们一起回家,并且“顺从他们”。耶稣顺从祂的父母,因为这是正确当行的;这也是上帝的命令。
十诫的第五诫提及当孝敬父母(出埃及记20章12节),这是唯一带着应许的诫命,让人在应许之地得享长寿。上帝赐福给那些顺服祂命令的人。这并不表示我们是因为顺服而得救,反而是因为得救而甘心顺服(彼得前书1章2、22节)。旧约律法对于咒骂或向父母施暴,甚至不听从父母的话的儿女判死刑(出埃及记21章15节;利未记20章9节;申命记21章18-21节),由此可见上帝非常重视这一点。
现今世代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子女不顺服他们的父母,公然轻蔑父母;对年长者的虐待事件也持续加增。父母权柄的瓦解反映了上帝所设立的其他权柄也崩坏了。我们的挑战是要鼓励所有孩童遵循基督的模范,顺从并尊敬他们的父母及上帝的诫命。
父母及教会应如何教导顺服的功课?一般现今的流行文化及主流价值观对顺服的教导有哪些抵触?
一个人是否到了某个年龄或人生阶段,可以不需要顺从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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