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
作者: David Cook司提反在公会—犹太人的最高法院的论述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司提反回顾以色列的历史,指出以色列不断拒绝上帝的使者,最终谋杀上帝的义者(52节),这段内容与诗篇78篇和107篇相似:
司提反明确地表示,上帝是不受区域局限的。 祂在美索不达米亚与亚伯拉罕同在(2节);在埃及与约瑟同在(9节);在西乃山与摩西同在(30节)。祂不受金牛犊、会幕或圣殿局限—上帝是无处不在的,我们可以随时随地朝见上帝。
至于亵渎摩西的罪名,以色列人因着过去不听从、弃绝摩西所传的律法,以致得罪了上帝;而有关亵渎上帝的罪名,以色列不仅将上帝局限于圣殿中,同时还拒绝上帝真正的圣殿—主耶稣,因为藉着耶稣,人才能与上帝相遇。
司提反谴责犹太人与未受割礼的人无异—一样固执、顽梗、不知悔改(51节)。尽管他们领受了上帝的律法(52-53节),却不断拒绝上帝的使者。这段话应该是被告为自己申辩的内容,但正如彼得和约翰在公会前受审的情况(4章),司提反却成了进攻的一方,指控他的人反过来被他指责。
路加为什么以这么长的篇幅记载这段话呢?可能有两个原因:首先,司提反的殉道标记了福音广传给外邦人的开始。其次,面对犹太人的对抗,我们看到捍卫基督信仰的典范。
作为教会历史上的第一位殉道者,司提反的经历与耶稣基督有什么相似处?
在42节中,上帝“任凭他们”(参罗马书1章24、26、28节)。上帝今天仍以经文39-43节中对待以色列的方式对待我们吗?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