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作者: David Cook保罗用了我们与基督合一的比喻——我们与祂同死、同埋、同复活(6章1-14节)。他也曾使用主仆关系的比喻(6章15-23节)。在今天的阅读经文里,他用“死亡”的比喻来说明(1-6节)。
保罗申明死亡让人脱离律法的约束(3节)。丈夫若已死去,妻子就可随意再婚;但假如丈夫还在世,妻子就改嫁,就变为淫妇了。两者的差别在于死亡已合法地终止了婚姻关系。
信徒因着向律法死(不必藉着遵行律法来讨上帝的喜悦),就可以自由合法地“嫁”给基督(也就是与基督合一),并成为新造的人,以新的心志来事奉主(4-6节)。
那么,现在我们跟律法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要像律法主义者那样惧怕它吗?或是恨恶它,彷佛它是我们一切问题的根源?不,我们要热爱律法。因为它代表上帝的旨意,基督也遵守律法。律法虽不能拯救我们,然而它却是圣洁而良善的(13节)。问题不在于律法,而在我们的罪(8-9、11节)。律法的功能是让我们分辨罪恶(7-8节),且知道自己是罪人(9-11节)。
为什么保罗说他从前活在律法之外呢(9节,现中修订版)?很可能是因为他曾经相信自己已经严谨地遵守了律法(参腓立比书3章6节)。然而,当他明白律法不仅约束人的外在行为,更鉴察内心的态度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迷失。
我们身为守律法的信徒,既喜爱律法,却又知道律法是有限的。它不能拯救我们,或使我们成圣。问题出在我们的身上。根据释经家布鲁斯(F. F. Bruce)的说法,人若责怪律法,就像犯人责怪法律导致他被关进牢房里,似乎这是法律的错而不是他自己的错一样。
所以,保罗总结:律法揭示人的罪,并定我们为罪人(13节)。律法使我们意识到自己的罪,进而让我们明白自己需要一位救主,为基督再来做好准备(24-25节)。
现今的一些民事法律在哪些方面可以帮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罪?它们在哪些方面可能无法反映上帝的圣洁标准?
律法在哪些方面帮助我们意识到自己需要一位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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