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作者: David Cook在本段落中,保罗向罗马信徒提出三个原因,以说明为何他们应当以温柔的心彼此接纳,并且不在有争议的事上分裂。
第一,保罗提到:“上帝已经接纳他们”(参1-3节)。我们彼此接纳,因为藉着基督,上帝已经一次且永远地接纳了我们。
既然上帝没有把任何问题看为我们与祂相交的障碍,我们就不应该制定比祂更严格的标准,也不能让这些标准成为其他人与我们团契的障碍。上帝透过福音接纳我们(4节),所以我们要彼此接纳。
第二,保罗指出,对于有争议的事,即各人持有不同意见,但圣经没有明文指出是罪的事,各人应该按着自己的信念拿定主意(5-8节),并“为主”持守这些信念。换言之,每个人必须按自己的信念活在上帝面前(6节)。
我们这样做是因为我们都生活在基督的主权之下(7-8节)。如果连生与死都不能影响我们与基督的关系,那么像饮食、节期这样的小事也不能影响我们与基督或教会的关系。
第三,保罗要表达的重点是:基督的教会既是以祂的宝血买赎回来的,我们有什么资格去彼此论断呢?万膝都要向主耶稣基督跪拜,而不是向我们跪拜;所以,不要彼此论断,那是主的特权(9-12节)。
对于各个不同的基督徒群体来说,这些话都是有益的,因为我们很容易为了一些可能仅仅是文化偏好的事而彼此论断。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11节的教导也可应用在这里:“又要立志作安静人,办自己的事,亲手做工。”
我们不应该论断人,因为控告我们弟兄姊妹的是魔鬼(启示录12章10节),牠不需要我们任何的协助!惟有耶稣可以审判我们,祂有绝对的权柄可以审判世人。
教会可能会在哪些方面造成团契的障碍?我们可能会坚守哪些比上帝的标准更为严苛的准则?
我们可能在什么情况下针对有争议的事彼此论断?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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