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作者: David Cook虽然保罗到2章17节才特别提到犹太律法主义者,但他在2章1节谈到道德主义者的虚伪及自以为义的态度时,可能已经想到了这样的人。
保罗明确地向犹太律法主义者表示,上帝不会偏待人(9-11节)。当审判临到,祂必定会作出公正的判决(6节)。故此,凡一心追求从上帝而来的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人,不论是犹太人与否,都将得到永生(7节,参使徒行传10章34-35节)。同样地,那些为自己而活、拒绝真理又行恶的人,上帝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祂要将一切患难、困苦加给凡顺从不义的人(8-9节)。
保罗继续说明,上帝会按各人的行为审判他们,并要求他们对自己所认识和持守的真理负责(12-16节)。由于所有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对上帝都有某种程度的认识(1章19-20节),因此各人会按着所认识的真理辨明是非,各自为罪下定义。不论是按着摩西律法,或是按着良心界定,各人都会因罪受审判。保罗指出,虽然外邦人没有受摩西律法的约束,却按照自己内心的道德良知行事为人,因此能够自然而然地做律法所要求的事(14-15节)。在审判日,当他们意识到自己过去违背和遵行的是上帝的律法时,各人就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或进行辩解(15-16节)。
不要忘记,保罗在此处要阐明的,是人如何灭亡,而非如何得救。无论是摩西律法(就犹太人而言),还是良心的律法(就外邦人而言),我们将会按着自己对真理的认识,以及所作所为来接受上帝的审判。世人行事都无法达到真理的标准,所以人人都被定为罪人。
我们每一个人都因自己的罪面对上帝的震怒,惟有保罗在3章21节所提到的福音——给了你我拯救之道。
上帝如何审判那些自称为信徒或非信徒的人?
根据5-11节,上帝审判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保罗在书信中提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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