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作者: David Cook假如就上帝而言,犹太人不比其他人强,那么,犹太人作为上帝的子民有何优越之处呢?
保罗表示对犹太人有利的地方很多,但他只列举一项(2节)。上帝把祂的话语——旧约圣经,托付给犹太人。以色列的至高特权就是最早得知上帝的心意。
保罗预料到另外两个问题。第一,犹太人的失信是否导致上帝不再信实守约?(3-4节)“断乎不会!”保罗说:“上帝总是信实的。”16世纪神学家约翰 • 加尔文(John Calvin)表示,这是“基督教哲学的基要真理”。上帝是信实守约的。
在4节,保罗引用大卫的话,尽管大卫因犯罪而被上帝惩罚,但他承认上帝行事公正(参诗篇51篇4节)。上帝在责罚大卫和犹太人的背信上,一直秉持着立约的应许和警告,这显明了祂的信实。
第二个问题在5-8节。假如上帝的信实在惩罚我们的罪上显明出来,那么为什么我们不继续犯罪呢?若我们的罪能显出上帝的信实,祂为此惩罚我们岂不是不公正吗?“断乎不是!”保罗严正地回应(6节)。如果真是如此,上帝就永远不能审判我们。请注意,在此保罗完全接受上帝审判罪人的事实。因此,我们不应该把上帝的审判排除在外。
保罗指出,那些人刻意犯罪,以为这样做可以彰显上帝的属性,他们应当被定罪(8节)。这是保罗对那些诽谤他的人的回应,他们声称他鼓励人犯罪,这无疑是因为他强调信心而不是行为。而另一些人则未遭受类似毁谤,只因他们的福音版本参杂了善行因素在里头。
人竭力为自己的罪行辩解并怪罪上帝,这样的所作所为足以显明人心险恶。假如某个教义令人对罪产生“无所谓”的态度,且达不到上帝的道德标准,它必然不是真理,也不是出于上帝。
今日的基督徒可能因着持守哪些信念和教义,以致对罪产生了“无所谓”的态度?
现今社会倾向于为哪些罪恶行为或态度辩护?圣经对这些行为或态度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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