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及尼希米记
作者: Robert M. Solomon上帝会不会使用异教的王,来完成祂的工作呢?根据今天的经文,答案是肯定的。
以斯拉归回时,手中握有王的谕旨(以斯拉记7章11节)。谕旨直接指名写给以斯拉,允准所有犹太祭司和利未人跟随以斯拉回国(以斯拉记7章13节);还要以斯拉根据摩西律法察问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景况(以斯拉记7章14节);使百姓理解和遵行律法;让百姓在圣殿以合宜的方式敬拜上帝;并依照法律建立一套司法制度。
以斯拉并非空手而回,他从王的府库里得到金银(以斯拉记7章15节)。他也被王授权,可以从巴比伦省收取供物,并从百姓那里得着甘心乐意献上的礼物(以斯拉记7章16节)。这些金银都要用来支付耶路撒冷圣殿中的各样祭礼(以斯拉记7章17节)。剩下的钱由以斯拉和领袖们按上帝的旨意使用(以斯拉记7章18节)。此外,以斯拉还有权向各省的官员索要所需的物资(以斯拉记7章21-24节;这部分是写给幼发拉底河西库官的信)。但他不可向祭司、利未人和在圣殿当差的人收税(以斯拉记7章24节)。
以斯拉得到充分的供应,使圣殿的敬拜不受任何拦阻。王留心确认上帝的吩咐,交由犹太人“详细”地办理(以斯拉记7章23节)。亚达薛西王如此大费周章的原因十分清楚:“为何使(上帝的)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呢?”(以斯拉记7章23节)这也是塞鲁士王和其他波斯王的动机;他们为了自己的福祉,都曾试图安抚当地的神灵;但上帝使用王的私心,来完成祂永恒的目的。以斯拉意识到这一点,将亚达薛西王的善意,归荣耀于上帝在王心中的工作(以斯拉记7章27-28节)。诚如经文说:“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箴言21章1节)。
以斯拉也被授权,建立一套司法制度,根据摩西律法执行审判,惩治违法的人(以斯拉记7章25-26节);他也要教导百姓律法(25节)。以斯拉明白上帝的手帮助他,因此受到极大的鼓励(以斯拉记7章28节)。
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像是:旅行签证、贷款、奖学金和求职申请,可能都是由不信主的权柄裁定的。我们要记得上帝是一切的主宰,祂也有否决权。上帝可以使用不信主的权柄,来实现祂在我们生命中的旨意,我们切不可忘记祷告。我们最终可能会惊叹,上帝竟能如此回应我们的祷告,远超过我们的想像。
当事情进展顺利,并得到众人的喜爱与肯定时,你认为是谁在动工?这样的经历如何激励你全然顺服上帝?
在王的谕旨中强调要以合宜的方式敬拜上帝,并要建立符合律法的司法制度。你如何评估自己是否用合宜的方式敬拜上帝?是否顺服祂?是否也帮助他人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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