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后书

作者: Robert M. Solomon

第3日


我们不确定假教师在以弗所教导了些什么,但从保罗所写的,我们可以猜测那可能和旧约圣经的律法有关。他们自称为教法师(7节),也许以教导律法主义的基督教信仰来扭曲福音(“正道”,10节),即主张我们需要奉行宗教上的敬虔才能得救。这样看来,他们所提倡的是一种属肉体的宗教,一种靠着自我努力的救赎,将会导致自我的夸耀。

这律法是基督徒行为的指南。我们不是因遵守律法而得救;而是上帝主动拯救我们,并藉着圣灵赐给我们力量去遵守祂的道德律法。这律法反映了上帝的属性,也反映了祂如何创造我们。

在教会历史的每一个时代里,这种形式的律法主义信仰总是会出现,使人们转离基督的“荣耀福音”(11节)。我们该如何避免步入这种教义上的偏差呢?其中一种方式就是把所有的律法废除掉,置之不理。结果就产生“恩典是好的,律法是坏的”这种想法。我们可以大呼宗教改革的口号:“唯独恩典”,并排斥律法在基督徒生活里的所有角色。然而这却不是伟大的宗教改革家加尔文(John Calvin)的见解。

加尔文根据圣经,指出律法的三个目的。第一,它像是一面镜子,彰显上帝的属性和我们自己的罪。第二,它的作用在于限制人们的恶行:试想一个没有上帝律法的地方,会爆发多大的混乱。第三,它让我们知道如何讨上帝喜悦,并指导我们的行为。

上面所提到的三个目的,在这段经文里都可以找到。这律法是为“无法无天和放荡不羁”的人所设立的(9节,新译本)。保罗在这段经文里提到部分的十诫(9-10节),也提到“拐带人口的”(新译本)和同性恋。律法揭露了不法的人,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他们。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8节)。这律法是基督徒行为的指南。我们不是因遵守律法而得救;而是上帝主动拯救我们,并藉着圣灵赐给我们力量去遵守祂的道德律法。这律法反映了上帝的属性,也反映了祂如何创造我们。当如此使用时,律法就是好的。


反思:

上帝的恩典和上帝的律法是互不相容的吗?为什么?

律法在基督徒之间是如何被误解、滥用或正确应用的?简略写下你对上帝律法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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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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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苏诺铭博士(Dr. Robert M. Solomon)于2000年至2012年间担任新加坡卫理公会会督。退休后,他受邀至世界各地担任特会讲员及授课。他著书超过30本,包括《忠心到底》、《锲而不舍的上帝》、The Race、The Conscience、The Sermon of Jesus等等。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灵命日粮事工制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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