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作者: Ajith Fernando我妈妈曾经动了一个手术,手术成功后出院回家。几天后,爸爸收到一张住国外的斯里兰卡朋友寄来的慰问卡,向我妈妈过世致哀!不知怎么回事,妈妈生病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以讹传讹,竟说她病逝了!(在这件事发生后,我妈妈又活了20年。)
假消息一旦被我们传出去,就覆水难收了。等到我们发现自己传的消息不正确,或发现自己在错误的场合或时间再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信息往往已经传到许多人耳里了。更糟的是,它们还有可能已经被加油添醋以致面目全非。
第九诫表明作假见证是极重的罪,也就是在法庭宣誓会说实话但却说谎了(20节)。因此,作假见证的人,必须与他加害的对象接受相同的刑罚(19章16-19节)。法庭是国家惩恶扬善的重要机构(罗马书13章3-4节),愚弄法庭可能会导致无可挽回的后果。当司法制度腐败,国家的根基就岌岌可危,因为全国的保障和安全都会受到威胁。这就是为什么,直到今日作假见证仍是一项重罪。
虽然这条诫命牵涉的主体为法庭,但其原则也适用于其他假见证上。以色列接受神权统治的约束,并没有区分宗教与国家。因此,所有的司法程序都包含在律法之中,用以教导百姓,管理个人在社群中如何与他人相处。想要在上帝面前正直过日子的以色列人,就须避免不实指控他人,不论是正式或非正式的指控。假见证会严重破坏一个人的名誉和信用。
同样地,我们在指出他人的过犯时,也必须谨慎小心。身为基督徒,我们都知道恩典远远胜过于罪。因此,我们不可以随意地论断别人,当谨守口舌,保守己心,以免绊倒软弱的人。每当我们想要传讲有关别人的负面消息时,需要先扪心自问,这些事都千真万确吗?而就算这些事都是真的,有必要对其他人重述吗?这些是“造就人的好话”,可以“叫听见的人得益处”吗?(以弗所书4章29节)多数时候,答案大概都是否定的。
在生活中,你如何保守自己的口舌和心思意念,以免成为道听涂说的人?
假如你听到关于某人的假消息,你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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