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作者: Ajith Fernando

第40日


申命记的作者在19章提出各种条例,说明当中的罪人应该受哪些刑罚,无辜的人应该受哪些保护。首先,摩西指示百姓在他们征服的土地上设立逃城(1-3、8-9节),如同在约旦河东一样(4章41-43节)。这些城是为着“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人设立的(4节)。今天,我们称之为非自愿杀人的行为,是疏忽或意外所造成的。

笃信圣经的基督徒有从上帝而来的爱心,关怀那些害怕自己公正受审的权益将被剥夺的人。

当社会未提供弱势无辜者安全的居所,导致他们受到伤害,整个社会都必须分担此罪责,并且犯了“流人血的罪”(10节)。这段经文教导庇护原则的基础,即为那些处在危险与弱势地位中的人提供庇护和保障。笃信圣经的基督徒有从上帝而来的爱心,关怀那些害怕自己公正受审的权益将被剥夺的人。因此,综观历史,教会一直都敞开大门,欢迎那些前来寻求庇护的人。但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寻求庇护的人当中,总有真有假(11节)。

对于预谋杀人的案件,惩罚凶手等同除去流血的罪(11-13节),净化土地和国家。由于上帝的律法遭到破坏,因此在凶手受到制裁前,全体百姓都不再蒙福。有罪而不罚(即错误的行为却免受制裁)是当今许多社会的严重问题。不对罪恶施以惩罚会使国家蒙羞。当罪恶受到制裁,国家的荣誉尊严才得以恢复。

14节谈到禁止挪移产业中的地界。可悲的是,就连基督徒有时也会陷入贪婪的试探中,想要攫取别人的产业。

15-19节提出三个保障,确保对他人的控诉可得到公正的审理。第一,须有超过一位见证人,证实这个指控(15节)。第二,法官必须详细查究(18节)。第三,作假见证的人就要像他想怎样对待自己的兄弟一样对待他(19节,新译本)。

21节提出了著名的同态复仇法(law of retaliation):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基督徒往往会拿这点对照耶稣的教导,要我们左脸也转过来由人打(马太福音5章38-39节)。但耶稣谈的是个人复仇,而申命记所谈的是国家司法正义。我们不该私下寻仇,报复伤害我们的人,而是必须将这些事交到上帝手中(罗马书12章19节)。我们会发现,有时上帝会藉政府的权柄,惩处那些侵害我们的人(罗马书13章4节)。


反思:

你知道有哪些弱势群体需要你的支援和协助?今天你能为他们做些什么?

你所参与的教会或团体组织采取什么方式,以确保没有人会被诬告或受到不公正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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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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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费南度(Ajith Fernando)是斯里兰卡基督教青年归主协会(Youth For Christ)的教学总监。他曾经担任该事工的总干事长达35年。他和妻子芮伦(Nelun)活跃于教会的事工,主要的服事对象为都市的贫民。 费南度的服事包括督导年轻教牧同工及辅导基督教工作者。他已撰写超过20本书,被译成24种语言出版。他和妻子目前居住在可伦坡(Colombo)。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灵命日粮事工制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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